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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港集团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A股限制性股票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600018上港集团(600018)2024-10-28 17:56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8月26日同意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2,779,488股限制性股票[13] -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董事高管离职、激励对象死亡等[18][21] - 首次授予2,692,488股,预留授予87,000股[22] - 首次授予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71004元/股[27] - 预留授予调整后授予价格为2.59804元/股[30] - 预计2024年10月31日完成注销[36] 分红情况 - 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996元,共44.23亿元[26] - 2022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共32.60亿元[27] - 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2元,共40.05亿元[27] 其他 - 2021年6月16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12] - 2024年8月27日披露回购注销公告,未收到债权人要求[14][17]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34] - 尚须办理减资和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