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03416信捷电气(603416)2024-10-30 15:5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