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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416信捷电气(603416)2024-10-30 15:49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