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监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