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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600958东方证券(600958)2024-10-30 16: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7][13][19][2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4][16][22][28] - 在东方证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17][23][29]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8][14][20][2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8][14][20][26]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1] 禁止任职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3][15][21][2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任职资格[3][15][21][27] 其他要点 - 候选人需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17][23] - 候选人需核实并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5][17][23]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6] - 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会计学博士学位[29] - 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9] - 若任职后不符合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