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晨光新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调整及回购注销法律意见书
605399晨光新材(605399)2024-10-30 16:41

关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71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2288 传真:021-38862288*1018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晨光新材、公司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1 年激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 | | | 本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