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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佳都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600728佳都科技(600728)2024-10-30 17:0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 规划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 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以及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事务。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