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会议 - 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9] - 2022年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10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138.0123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2024年10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11] - 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全部68.8198万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7] - 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第三批次66.4265万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8] - 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第二批次2.7660万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20%[17] 激励对象变动 - 1名激励对象因成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领导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1] - 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11] - 6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1] - 3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范围[11] - 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20%未解除限售股票被回购注销[11][14] 价格与红利 - 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944元/股加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20] - 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944元/股[2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每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0.606元[20] 其他 - 拟回购股份时股票市场价格为6.39元/股[23] -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自有资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