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 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