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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集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603060国检集团(603060)2024-10-30 18:35

担保与重大资产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 - 发生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普通股股东[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1]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4] - 股东会选举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对应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5] - 被责令退场等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26]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1]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会[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30] 会议决议与实施 - 大会主持人可宣布暂时休会或休会,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后宣布闭会[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等违规决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