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1]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12] 股权登记与会议记录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2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股东权利相关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征集[2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候选人提案 - 董事会等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非职工董事等候选人提案[26] - 董事会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26] 选举与表决规则 -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6]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超30%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董事、监事获选最低票数要求[2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时间顺序[30]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0]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30] 会议时间与结果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表决结果公布前保密[3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2] 方案实施与规则生效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