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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01162天风证券(601162)2024-10-23 17:5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50万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50万,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还需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且需经相关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非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需股东会批准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近一年又一期财报,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1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执行中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可参照执行[11]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需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相关审议后提交[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相关规定执行[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特定情况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关联人信息报送与问责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各部门关联交易未按制度执行,公司启动问责程序[26] 制度生效与废止 - 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2022年9月4日开始实施,本制度生效时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