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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162天风证券(601162)2024-10-23 17:56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 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可以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 事长、总裁行使。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 等、风险可控等原则,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涉及重大 事项以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不可授权,具体由董事 会另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形式进行。董事按规 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协 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的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另行制定各专门委员 会的职责范围及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