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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688488艾迪药业(688488)2024-10-30 18: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三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人数不达标应60日内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相应比例独立董事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延期会议[21]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其他规定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2]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披露标准[22] - 独立董事不应获其他利益[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文件时间为2024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