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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688488艾迪药业(688488)2024-10-30 18:45

公司股份与股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078.2808万股,均为普通股[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董事会诉讼,紧急情况可自行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累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应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6]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11] 董事、监事与高管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舆情管理制度为新增制度[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