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审议[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审议[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2][13]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股东召开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12][13] - 监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应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13]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董事或监事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也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40]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