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3年4月27日至5月7日公示拟激励对象,监事会无异议[15] - 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激励计划调整 - 2023年6月16日调整授予价格至6.70元/股[7] - 2024年6月21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等议案[19] 激励计划实施 - 2023年7月13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8] - 2024年10月30日同意回购注销14,700股限制性股票[20] - 权益分派后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4.64元/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