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6] - 选聘方式含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9][10] 选聘条件 - 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近3年未受相关刑事、行政处罚[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原则上无最高限价,由股东大会决定[12]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审计期限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人员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报告董事会[18] - 选聘违规造成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8] 续聘规定 - 事务所存在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续聘[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