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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301297富乐德(301297)2024-10-16 20: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债购买富乐华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交易合规性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5] 交易条件 - 交易完成后公司继续存续且仍符合上市条件[2]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2] 交易优势 - 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4] - 有利于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不新增关联交易[4] - 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2] 公司情况 - 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无立案调查情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