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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939长城证券(002939)2024-10-30 20:3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强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 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 投资决策,监督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落实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战略对业务模式的 潜在影响和风险。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3 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 4 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除应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 事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2)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