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753.75万元人民币[12] - 公司主要销售冶金、能源及核电领域蝶阀、球阀等产品,子公司开展高炉、转炉干法除尘系统总包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13]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34,637.64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126,174.5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4] - 2024年6月30日存货为84,709.58万元,与2023年末基本持平[14]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310,726.1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 - 2024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为194,590.73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 - 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64,326.5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575,052.7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 - 2024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62,192.0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4] - 2024年6月30日负债合计240,072.70万元,较2023年减少[15] - 2024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213,303.56万元,高于2023年度[16]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14,330.88万元,低于2023年度[16] - 2024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0.28元/股,低于2023年度[17] - 2024年1 - 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377.94万元,低于2023年度[19]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638.38万元,低于2023年度[19]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48.55万元,高于2023年度[19]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0.17万元,低于2023年度[19]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204,637.57万元,较2023年减少[15] - 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35,435.13万元,较2023年减少[15] - 2024年1 - 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51.89万元,现金流出小计40,563.12万元,现金流量净额 - 12,911.24万元[20] - 2024年6月30日流动比率1.52倍,速动比率1.10倍,资产负债率(合并)41.75%[22] - 2024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29,992.9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10.64倍[22] - 2024年每股净现金流量 - 0.61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0.12元[22] - 2024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并口径)4.60%[22] - 2024年1 - 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贡献营业收入37360.83万元,占比35.50%[40] - 2024年6月末,公司商誉为23259.44万元,其中收购瑞帆节能100%股权形成商誉21586.94万元[43] -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分别为10849.63万元、48082.96万元、101923.67万元和2906.7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建工程金额为7920.10万元[47] -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入分别为10069.49万元、13827.59万元、23048.64万元和13112.00万元[48] 未来展望 - 2022年、2023年均核准10台核电机组建设,未来政策变化或影响公司核电业务[25] - 募投项目若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因折旧和摊销增加而下降[3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投入资源开发特种专用阀门,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将影响经营业绩[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6月末,收购瑞帆节能100%股权形成商誉21586.94万元[43]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8.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4][57]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585,365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59]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6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3] -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7] - 2024年3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8] - 国泰君安指定徐开来、颜圣知担任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70] - 国泰君安指定朱逸飞作为本次发行股票的项目协办人[73]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62] -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因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50] - 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82] - 国泰君安认为江苏神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其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84]
江苏神通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