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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301586佳力奇(301586)2024-08-26 20:3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3 | | --- |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4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4 | |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 | 6 | |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声明 | 6 | | 六、结论意见 | 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2F20200154 致: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佳力奇")的委托,并根 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