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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1586佳力奇(301586)2024-09-25 20:32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6 层 电话:010-85230688 传真:010-85230699 邮编:10073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