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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01586佳力奇(301586)2024-09-25 20:32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