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率,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 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