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9月)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 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