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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301586佳力奇(301586)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中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所有应披 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 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当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 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 合理准确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