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 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