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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公司章程
301607富特科技(301607)2024-10-20 15:34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9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01.4571万元,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6][10]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01.45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 发起人李宁川等8人认购股份,李宁川持股比例25.8233%最高[11] - 上海星正垒誉资产管理中心等股东持股,陈宇等5人持股比例相同[1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董监高每年转让不超25%[17][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9]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10%等多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须经审议[3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年度股东大会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41] 投票与记录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2][5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2] 关联交易与累积投票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或2/3以上[5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2][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5] 董事会职权与审议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68][6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到一定比例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71][72] 高管与监事 - 公司设副总经理6名,总经理、监事任期均为3年[84][85][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派发股利[9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不同发展阶段有比例要求[10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提前10日通知[10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6][11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119] 章程相关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7] - 章程条款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