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9]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其间总次数二分之一的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9]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或举手方式进行[24]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特殊决议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33]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说明视为同意[3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执行不一致或有重大风险应及时召集审议[3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8]
富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