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一致同意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职责与实施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