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多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6][8] - 现任监事等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保障 - 督促大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培训[4] - 公司保障其地位及职权,应尽可能专职[8][9] - 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对象,突出贡献给予表彰[11] 董事会秘书管理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不能履职按不同时长处理,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解聘或辞职做好交接等工作,失职违规担责[14][16] 相关制度与部门 - 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人员和落实预算[10]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