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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301586佳力奇(301586)2024-08-08 20:38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有序、 规范运作,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表决和 决议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