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 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 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