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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鼎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872931无锡鼎邦(872931)2024-04-25 21:17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7] 选举与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半年至少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开临时会[16] - 定期会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合理时间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2][27]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2] 其他规定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资料,会议档案董事会秘书保存超10年[13][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