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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董事会制度
920099瑞华技术(920099)2024-10-31 20:09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情况紧急经同意可豁免[14]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内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19] 会议委托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9]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方能通过[20] - 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事项审批 - 董事会审批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20] - 董事会可将单笔不足100万元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授予董事长审批,累计一年内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时需董事会核准[20] - 交易事项满足一定指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达成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2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证券行政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0] 公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告披露董事会决议[28] - 涉及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和重大信息需及时披露相关公告[28][39]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未设时由指定人员履行[4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2]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2] - 议事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