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拜尔: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的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 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 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 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 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 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 1 | 一、业务与技术 3 | | | --- | --- | | 问题 | 1. 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3 | | 问题 | 2. 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6 | | 问题 | 3. 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 8 | |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