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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301628强达电路(301628)2024-10-16 21:3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基础性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系列文件,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相关人员 能够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所有股东均有权利参加。公司依法制定并通过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自强达电路设立以来,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13 次股东大会, 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 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