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7票同意[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半年一次,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5]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不定期提前3天,全体同意不受限[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职权行使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7] 其他规定 - 会议制作记录,公司提供支持,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