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4-030 作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在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具备丰富的审计工 作经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很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翠仙、张春雷、谢德兵 2024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