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安徽禹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合规与治理 - 中草香料本次定向发行符合相关规定[18] -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权益受损情形[18] - 公司及相关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 - 公司建立完善治理制度,职责和议事规则明晰[20] - 股东大会等会议召集等符合规定,记录完整保存[20] - 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21] - 公司治理规范,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形[21] 定向发行情况 - 发行前股东5名,发行后18名,未超200人符合豁免条件[22]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不安排优先认购议案[23] - 2020年确认核心员工7人[29] - 发行对象已开立合法有效证券账户,将开通相应权限[30] - 股票发行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资金源于自有资金[31] - 多项定向发行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34] - 定向发行不涉及连续发行[36] - 发行除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自律审查外无需其他审批[36] -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无特殊条款[38][40] - 发行对象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9][42] - 董事等新增股份按75%法定限售[42] 信息披露与资金管理 -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44] - 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持股平台,无股权代持[44][45]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设专项账户[46] - 2020年12月31日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46] - 公司挂牌以来未进行股票发行,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