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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9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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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920016) - 公司章程
2025-08-19 19:3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19.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98.1929万元[8] - 设立时发行股份1920万股,每股1元[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7698.1929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莉持股1470万股,占比76.56%[13] - 发起人李淑清持股333.3333万股,占比17.36%[13] - 发起人范金材持股66.6667万股,占比3.47%[13] - 发起人杨登林持股50万股,占比2.60%[13]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下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7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9]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95] 重大投资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96]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6]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先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121]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27]
中草香料(920016)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2025-08-19 19:31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同日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2] 人事任命 - 2025年8月5日选举李莉为董事长并聘任为总经理[2] - 同日聘任副总经理3人、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1人[2] 信息披露 - 2025年8月6日披露相关决议公告,19日披露《公司章程》[2] 工商变更 -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备案通知书》编号(蚌)登记企备字[2025]第12号[3][4]
中草香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7 00:54
公司动态 - 中草香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中草香料(920016) -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2025-08-06 18:15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5日李莉当选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31,438,274股占40.84%,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2] - 2025年8月5日李淑清、范金材、党亚任副总经理,持股分别为10,750,833股、2,121,572股、266,000股,占比13.97%、2.76%、0.35%,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2][3] - 2025年8月5日胡余海任财务负责人,持股0股,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4] - 2025年8月5日赵娅任董事会秘书,持股399,000股占0.52%,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4] - 2025年8月5日石都督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4] - 赵慧因届满到期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有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11] 人员履历 - 李莉自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实际控制人[17] - 李淑清自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8] - 范金材自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 - 党亚自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1] - 胡余海自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2] - 赵娅自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3] - 石都督自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5] 换届说明 -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规定,无不利影响[6]
中草香料(9200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2025-08-06 18:15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2] - 专门委员会任期自2025年8月5日至2028年5月23日[3] -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无不利影响[5]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 各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公布[3] - 审计等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3]
中草香料(92001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06 18:1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参会情况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1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47,673,921股,占比61.93%[3]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41,113股,占比0.05%[3]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3][4]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7,673,921股,占比100%[5][6][7][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小股东同意票数41,113,占比100%[17] 人员任免 - 李莉等7人于2025年8月5日被任命为董事或独立董事[19] - 赵娅等5人于2025年8月5日离任董事或监事[19] 其他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16] - 见证律师为王贺贺、徐文建,律所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7] - 备查文件有《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等[20]
中草香料(92001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06 18:15
股东会召开 -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8月5日召开[8]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673,921股,占比61.93%[9]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票数为47,673,921股,占比100%[16][19][20][21][22][23][29][31][32][33][34] - 《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各候选人同意票数47,673,921票,占比100%[34][35][36][37][38][39][40][41] 决议情况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42]
中草香料(92001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6 18:1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3] 人事任命 - 选举李莉为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5][7] - 聘任李淑清、范金材、党亚为副总经理,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8] - 聘任胡余海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9] - 聘任赵娅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10] - 聘任石都督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2028年5月23日[12] 表决结果 - 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7][8][9][10][12]
中草香料: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20:17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3人 [1]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取消监事会拟废止相关议事规则,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回避表决 [1] 后续程序 -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 会议决议文件为《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中草香料(9200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7 19: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选聘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任职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流程与报告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8] 其他规定 - 评价应单独打分汇总得分[10]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5]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