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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88680海优新材(688680)2024-11-01 19:07

上市与发行 -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10] -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101万股新股[10] - 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10] - 上交所通知批准公司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10] 审计报告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司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 激励计划人员 - 激励对象共计29人,占2023年末公司员工总数1107人的2.62%[14] - 总裁李民等多人获授不同数量限制性股票[22] 回购情况 - 2023年8月公司计划回购资金3000 - 5000万元,价格不超163元/股[18] - 2024年2月调整回购资金为7000 - 9000万元[19] - 截至2024年7月29日,完成回购1209885股,资金70997620.09元[20] 激励计划股份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8%[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04元/股[30]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4个月[2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24] - 各归属期有不同归属比例和时间范围[26] 激励限制条件 - 激励对象任职和离职后股份转让有限制[27] - 部分情况不得授予和归属限制性股票[32] 业绩目标 - 2025 - 2028年有不同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定点目标[33][34] 归属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有不同归属比例规则[34][3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1月1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8][39][44]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后续程序[41] 其他要点 - 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自筹[45] - 激励计划目的是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46]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