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4年11月5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董监高、大股东、特定股东等股份变动行为[2]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7][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董监高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董监高信息申报 - 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董监高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董监高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大股东减持规定 - 减持集中竞价交易买入股份适用部分规定,减持公开发行取得股份适用另部分规定[14] - 因违法违规等情况,存在6个月或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的限制[14,15]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大股东减持数量限制 - 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7] - 协议转让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7] - 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8] 大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 - 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控股股东减持限制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16] 检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每季度检查大股东减持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23]
纵横通信: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