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03 号 致: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 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大北农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大北农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