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5]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5]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3个工作日内发通知[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通知[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3] - 所议事项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15] 表决结果通知 - 现场开会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之前通知[15] 会议记录 - 监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录像[18]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18] -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信息[18] -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19] 决议公告与保密 -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深交所创业板规定办理[19] - 会议相关人员在决议公告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9] 档案保管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1] - 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