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有友食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 (重庆) 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 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致: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召开。北京德恒(重 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程璐律师、陈上律师(以 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 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