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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11修订)
300008天海防务(300008)2024-11-19 19:47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