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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11修订)
300008天海防务(300008)2024-11-19 19:48

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等买卖股票前需知悉禁止行为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3]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 - 特定公告前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4] - 多种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额度计算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报告披露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申报公告[7] - 计划转让股份应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情况应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人员信息 - 新任相关人员需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11]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等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 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任,18个月内股份全锁定;7 - 12个月申报离任,12个月内全锁定[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等买卖股票情况[15] - 董事等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违规处理 - 公司将通过警告、降薪等追究违规当事人责任[17] - 禁止买卖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7]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7]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7] - 责任人涉嫌犯罪,公司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向深交所、证监局报告[18] - 责任人应作书面说明并备案,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致歉[18] 制度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