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步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4] 任职与任期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1][12] - 秘书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2]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资料[12] - 秘书需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评价[17]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19]